有关要求
一、主发起股东的要求
1. 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原则上要有实业作为支持。
2. 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3. 股东要对金融和类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情况作出真实、全面、完整的说明。
4. 财务要求:
(1) 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
(2) 年终分配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即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 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500万元〕以上,其中最末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15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要提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要与纳税申报表对照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4) 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5) 股东出资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需承诺)。
二、其他法人股东的要求
1. 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要提交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要与纳税申报表对照审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2. 年终分配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即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3. 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三、自然人股东的要求
1.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3. 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需承诺)。
4. 自然人股东要提交纳税情况、资产权属证明及近1年的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收入及财产情况,确保与出资额相匹配。注意:原则上,个人股东提交的资产总价值不低于其在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的2倍。
四、境外机构股东财务条件要求
1. 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其中,港、澳企业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与省内企业要求一致。
2. 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3. 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五、其他的补充
1. 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自小微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
2. 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设上限;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设下限。
3. 主发起人股东须是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不得成为最大的股东。
4. 股东要对金融和类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情况作出真实、全面、完整的说明。
5. 取消提交法人股东贷款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无犯罪证明和公安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证明。
6. 目前营业执照已经三照合证,即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不需要另行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载明公司基本情况、变更股权股东的原因和必要性等;凡涉及章程变更的,需注明同步变更章程。
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三、拟出资股东情况。
1. 拟出资法人股东:
(1) 拟出资法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包括说明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包括主营产品、上下游主要客户等。主发起人还应详细说明企业所在行业的市场状况、在行业中的排名、主要的竞争对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情况,以证明企业的经营发展能力。
(2) 拟出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机读登记资料(或商事主体登记信息)。
(3) 拟出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报告、无犯罪证明。
(4) 拟出资法人股东股东会决议。
(5) 拟出资主发起股东最近3年(其他法人股东近2年)有关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综合报告。
(6) 拟出资主发起股东近3年(其他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审计报告封面、扉页和封底,即有CPA的签名、事务所的公章)。【注意:拟增资法人股东审计报告报表数据通过当地注协防伪报备查询,拟增资法人股东审计报告会计事务所不在黑名单内。】
(7) 拟出资主发起股东提交近3年(其他法人股东近2年)纳税记录复印件,并附上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分月度税单。
(8) 拟出资法人股东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2. 拟出资自然人股东:
(1) 拟出资个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附个人股东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2) 拟出资个人股东入股资金情况。
载明个人收入情况、资产权属证明,存款情况,纳税情况,收入证明材料,近一年的银行流水等,另说明入股资金来源情况(是否为自有资产,来源是否合法)等。注意:个人股东提交的资产总价值原则上应不低于其在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的2倍。
个人有经营实业的,应提供公司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审计报告审查同法人股东的要求一致。
(3) 拟增资个人股东信用报告、无犯罪证明(附信用记录查询授权书)。
四、变更后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改案。
五、变更前公司经年审的营业执照、企业机读登记资料。
六、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七、股权转让协议书。
八、拟出资股东承诺书。
九、股权转让后各股东承诺相互之间关系没有关联联系。
十、市金融监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