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要求
一、合法合规经营;
二、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其他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公司解散;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3000万元【山区县(市、区)不低于1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5000万元【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
三、小额贷款公司解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示登记管理条例》进行清算和注销。
四、符合审慎性条件。
五、企业自愿申请转为一般工商企业。
材料清单
一、公司解散申请书(载明申请原因、债权债务情况和处理计划等)。
二、企业责任声明书(承诺妥善处理催收、息费等涉众事项)。
三、公司股东会决议。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股东各方关于解散的协议。
六、公司关于刊登《清算公告》的情况说明(须附市级报纸上已刊登公告的有关证明)。
七、公司经审计的清算报告。